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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15日是《国家安全法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党中央、省委和省教育工委高度重视。学校党委傅鹏鹏书记、方正根副书记、党委委员副校长邱尚仁同志分别作出批示,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。
校党委宣传部、学工处、教务处、团委、各分院党总支(支部)联合部署,上下联动,通过校园广播、电子屏、条幅、班会、座谈、黑板报、微信、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师生现场签名活动,形成了“普及国家安全法知识,师生全员参与”的良好局面。
(师生参加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签名活动)